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统一监管系统项目”(ZTXY-2015-F15132)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59881899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振影 谢丹丹
(电话)010-53779915 (传真)010-51909183
4.采购项目名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统一监管系统项目
5.采购项目控制金额:人民币412万元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与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人须具备双软认证(软件企业及软件产品认证)。
8)投标人须具有CMM/CMMI3级以上(含)认证。
9)投标人应单独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必须全职承担本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10)投标人应单独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提供不少于10人的稳定的项目团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需要保持项目组稳定。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并且设计人员变更不得多于2人,研发人员变更不得多于3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清单必须人员到位,全职参加本项目工作。项目验收后1年质保期内,提供至少5名工程师驻场服务,2名工程师必须是项目开发组成员(非美工和测试人员)。驻场工程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一年内更换不得超过一次,更换前三个月必须通知并取得采购人同意。驻场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5年2月、3月、4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015年2月、3月、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5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10.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 元。
11. 投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整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开标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5室)
1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5. 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6. 投标说明:投标人须对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7.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