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采购公告> 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二次)

发布时间: 2013-12-04 16:47:21   作者:不详   来源: 网络   浏览次数:
摘要: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环卫处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ZTXY-2013-H30265)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昌平区西关城角路
3.采购人电话:010-80111897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于海龙、陈飞
电话:010-51908195
传真:010-51908473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帐号:346756034237
5.项目批复情况及简要技术参数:
餐厨垃圾预处理设备和废水厌氧处理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 。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10.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部分(不含技术参数)电子版,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1.投标时间:2013 年12月25日上午9:00—9:30 时(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及开标地点: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三层会议室。
1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